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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兴的张某因在上班时间睡了一个小时而被公司开除,引发了广泛关注。张某是泰兴一家化工公司的员工,已在该公司工作20年。事件发生后,公司以违反《员工手册》规定为由,解除了与张某的劳动合同。
张某认为公司的做法违法,因此将公司告上法庭。
根据法院审理,虽然张某确实存在违纪行为,但从其管理岗位的特性及此次睡岗行为的严重程度来看,睡岗1小时并未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极坏影响。
法院指出,用人单位行使合同解除权必须以劳动者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发生为前提,并且该行为必须达到严重程度。考虑到张某违纪行为的动机、次数、后果、影响、损失等因素,其行为不宜认定为“严重”。
此外,张某在公司工作20年,多次被评为优秀并晋升加薪,公司仅因其一次违反《员工手册》规定就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显然不具备合理性。
对此,有网友表示:现在企业开除员工,都这么随意了么?就算是旷工一小时,也不会被开除吧!哪家公司的员工手册,会特意将“上班睡觉“写进去呢?如果仅仅是看不惯,就随意找个理由开除,又有几个人能保留下来呢?
还有网友表示:开除换来35万,怎么看也不亏,值了!
最终,法院判决公司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关系违法,并需向张某支付赔偿金35万余元 。
此案例凸显了职场中员工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在处理违纪行为时,用人单位应充分考虑行为的严重性和影响,以及员工的工作历史和表现,避免简单粗暴的处理方式。同时,此案也提醒员工,在面对不公正的解雇时,应勇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来源:微观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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