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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资讯] 多人工资被换购物卡 每月仅1天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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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3 11: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期,有网友爆料,自己的工资被折换成了新田 360 广场郑州国贸店的购物卡。然而,在使用这些购物卡时,却面临着诸多限制。比如,有时每月只能在 1 号购物,一次消费不能超过 300 元,而有些人手中的购物卡金额却高达几万甚至几十万元。

知情人士张女士表示,单位没有给工资,给的是卡,金额达到几十万元,但是购物卡却用不了。12 月 2 日,商场工作人员称,目前购物卡消费确实有限制,使用时间在每月 1 号,每次消费总额控制在一定金额内,大约一两千元。此外,每个月可消费的商店也有限制,都是谈好的合作商家,具体的商家名单会在每月 1 日公布在一楼服务台区域,并且只在线下公布。

早在 2023 年 6 月,《都市报道》就曾报道过类似事件,有消费者称工程款被抵换成 96 万元的购物卡,在刷卡消费时处处受限。郑州市商务局市场秩序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接到多起相关投诉,并进行了处罚,督促商场增加可使用门店。

具体情况

1. 使用限制多

购物卡的使用限制可谓繁多。首先,每月仅 1 号能进行购物,这极大地限制了持卡人的消费时间选择。对于那些平时工作繁忙,只有周末或其他时间有空购物的人来说,这种限制无疑带来了很大的不便。而且,一次购物不能超过一定金额,通常控制在一两千元左右。这对于一些有较大消费需求的人来说,根本无法满足他们的正常购物需求。此外,消费商店还有限制,每个月的合作商家名单要到 1 号才公布,并且只在线下公布在一楼服务台区域。这意味着持卡人必须在 1 号当天亲自到商场查看商家名单,才能确定自己可以在哪里消费。这种不确定性和不便性,让很多持卡人感到无奈和不满。

2. 金额巨大

在这次事件中,有些人拿到了几万甚至几十万元的购物卡。然而,这些高额的购物卡却无法正常使用,给持卡人带来了巨大的困扰。一方面,由于购物卡的使用限制,持卡人无法自由地支配这些金额。他们不能在自己需要的时候进行消费,也不能选择自己喜欢的商品和商家。另一方面,高额的购物卡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如果商场出现经营问题或倒闭,这些购物卡可能会变得一文不值。这让持卡人不得不担心自己的财产安全。

3. 早有先例

其实,早在 2023 年 6 月就曾有类似事件报道。当时,消费者的工程款被抵换成购物卡后也处处受限。这表明,这种以购物卡替代货币支付的行为并不是个例,而是已经存在一段时间的问题。郑州市商务局市场秩序处工作人员也表示,他们已经接到多起相关投诉,并进行了处罚,督促商场增加可使用门店。然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些措施似乎并没有起到明显的效果,问题依然存在。

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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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规定

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公示或向购卡人提供单用途卡章程,并应购卡人要求签订购卡协议。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履行提示告知义务,确保购卡人知晓并认可单用途卡章程或协议内容。然而,在此次事件中,商场并未遵循规定,没有公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章程相关信息,限额度、限门店、限时间的行为属于设定了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涉嫌违法。

2. 工资支付规定

企业以购物卡等非货币形式支付工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在此次事件中,商场以购物卡替代货币支付工资,已经构成违法行为。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同时,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应对建议

1. 向相关部门举报

消费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当工资被换成购物卡且使用受到诸多不合理限制时,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是一种有效的维权途径。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他们可以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按照法律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并对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2. 申请仲裁或诉讼

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不能满足劳动者的诉求,或者企业拒绝改正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选择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劳动仲裁机构会根据双方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对争议进行裁决。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还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依据法律对案件进行审理,作出公正的判决。在申请仲裁或诉讼时,劳动者应准备好充分的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购物卡、与企业的沟通记录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事件影响

此次多人工资被换成购物卡且每月仅 1 天能用的事件,充分暴露了企业规避法律责任的手段以及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制度的漏洞。企业以购物卡替代货币支付工资,看似找到了一种 “巧妙” 的方式来减少现金支出,但实际上却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同时,商场在发放购物卡时未遵循《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没有公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章程相关信息,限额度、限门店、限时间的行为属于设定了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涉嫌违法。这一事件凸显出部分企业为了自身利益,不惜钻法律空子,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来降低成本,却忽视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对于发卡企业的监管也存在不足,这一事件也为广大劳动者敲响了警钟,提醒他们要增强法律意识,了解自己的权益,在遇到工资支付问题时及时采取有效的维权措施。只有通过公众的共同努力,才能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合法的劳动环境,保障每一位劳动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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